二、父母在子女婚前为子女购置房产的技巧和要点
(一)情况一:当父母经济宽裕的情况下,能全款购买的尽量全款购买,在子女领取结婚证之前付清所有房款, 装修完房产。
若父母担心子女可能随意处分房子,则可与子女共同拥有房屋。例如,约定父母占1%的产权,子女占99%的产权。假如父母名下没有房产登记,建议房产登记父母名下,或与子女按份共有(父母可以立份遗嘱明确由子女个人单独继承该套房产)。这样,就可以避免子女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处置房屋,实现父母的房屋处分权的控制。
(二)情况二:若子女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住房,那么在领结婚证之前就要完成房屋买卖合同和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的签订,并且在领结婚证前付完首付款,装修完房产。
此种情况下,若按揭款由父母代还(注意:父母要直接转账到儿女的按揭还款账户,并备注偿还房屋按揭贷款),或子女以个人婚前存款偿还(注意婚前存款与婚后财产的混同)。该房产将被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是夫妻共同偿还银行按揭贷款,那么在离婚时,房产仍归子女一方,但需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数额一般是婚后还贷本息和的一半,再加上还贷本息和乘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同等升值比例。
(三)情况三:若父母不便于与子女共同登记房屋所有权,给子女银行账户转账时注意备注“借款”,及时与子女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并在子女取得房屋所有权时一起去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有的父母为了避税,往往将房屋直接登记在儿女的名下,如果子女败家,或感情用事,可能房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处分。假如父母与子女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这样父母的购房款就得以保障。
若父母给子女银行账户转账时备注借款,后期想要回子女的购房款,就有了凭据。尽管子女后期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父母在必要时还可以向子女及其配偶主张债权。(父母可视情况将债权以“立遗嘱”的方式归子女一方继承)
(四)情况四:若父母不便于与子女共同登记房屋所有权,也可以跟子女签订《居住权协议》,并在子女取得房屋所有权时一起去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居住权登记。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双方愿意,都可以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协议》,并办理居住权登记,同时也可以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