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莹律师,女,2005年起就职于福建汇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莹律师为人真诚,善于沟通,办案时认真负责,逻辑严密,思维活跃,善于把握案件的重点、要点,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陈莹律师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各类信访接待工作,化解纠纷。关注社会民生,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案例解析:
某女A陈述,其与B原为夫妻,但两人感情不和,事实上已处于分居状态。B与他人C成立合伙企业D,主要从事民间资金拆借。2005年底,B突发疾病死亡,未与A留下有关合伙企业的任何信息。事发后,债权人纷纷起诉A与C,要求还款。期间C因他罪获刑入狱,法院判决A与C负连带还款责任,A被申请强制执行,每月的退休金扣除基本生活费后全部用于还款。A不服,屡屡申请再审,不时上访。
本律师于信访接待中认真听取了A的阐述,向其解释该案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分析了本案申请再审的证据条件,依据本案的事实及现行判决,建议其改换思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的精神,改向C主张其在合伙企业D中的合法的财产权益。后被A采纳,取得的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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